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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泰安市坚持把搞好阳光工程培训作为扩大农民就业,促进农民非农收入增长的重大措施来抓, 2008年全市共承担安排示范性培训任务11300人,其中,省级示范任务10000人,招标任务1000人;市级任务300人,共投入省市级阳光工程财政补助资金412万元,当年稳定转移就业率要达到85%以上。为了更好的使阳光工程这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身上,泰安市多措并举,加大工程监管力度,扎实推进阳光工程。
一是狠抓台帐建设,确保规范有序、真实有效。二是狠抓开班申报备案和纸质台帐上报制度落实,及时掌握工作动态,加强电话核查。三是加强对各项目县、各基地的调度,确保全年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。四是加强信息工作,及时总结工作信息,及时上报和宣传,积极营造工程实施良好外部环境。五是加大档案建设力度,注重原始资料积累,建立培训过程档案,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提供第一手资料和依据。(泰安市农业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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