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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阴出台新政:优秀外来民工可落户江阴

来源:无锡新传媒     作者: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08-11-17 10:54:00     我要投搞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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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(24日)获悉,江阴出台新政:凡18周岁至50周岁,户籍仍在农村,纳入就业登记,签订劳动合同,缴纳社会保险费,遵守计划生育规定,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的,只要在就业地获地级市以上党委、政府、民工工作领导小组、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表彰、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;或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;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,在就业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费满两年;或带高新技术成果在我省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的外来民工,即可申请落户。 (江南晚报兰芳宋超)
标签:农民工 民工 就业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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